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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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

重大市政工程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

(PPP)创新工作的通知

 

发改投资〔2017〕328号

 
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发展改革委、住房城乡建设厅(建委),北京市城管委、水务局,上海市绿化市容局、水务局,重庆市市政管委,海南省水务厅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、建设局,计划单列市发展改革委、城乡建委:

  根据《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重大市政工程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(PPP)创新工作的通知》(发改投资〔2016〕2068号),在各地申报的基础上,我们研究确定了开展PPP创新工作的重点中小城市名单(附后)。其中,为更好支持中西部地区推广PPP模式,统筹考虑PPP工作基础、项目储备及发展空间等多种因素,经严格遴选,部分省份选择了2个城市开展PPP创新工作。同时,在安徽省与湖南省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治理,重庆市开展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和公共停车场领域的PPP创新工作。

  各地要切实做好推动落实工作,请组织相关城市,结合当地城市基础设施现状和发展需求,尽快筛选一批重点推进的PPP项目,制定完善重大市政工程领域PPP项目规划。有关省市要抓紧推进相关市政行业PPP创新工作,制定落实PPP建设项目规划,及时总结推广经验。国家发展改革委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将及时予以指导和支持。

  附件:重大市政工程领域PPP创新工作重点城市名单

 

国家发展改革委

住房城乡建设部

2017年2月20日